南方都市報 | 翟美卿、霍啟剛等聯名提案:建議廣州南沙鼓勵類企業用15%稅率
日期:2020.05.26 來源:0
南都訊 目前,廣東自貿試驗區涵蓋三個片區,包括廣州南沙新區片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和珠海橫琴新區片區。與深圳前海、珠海橫琴相比,廣州南沙在政策支持力度上處于明顯劣勢。
為此,包括翟美卿、霍啟剛在内的上百名政協委員聯名提案,建議廣東自貿試驗區三個片區适用同等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南沙向深圳前海、珠海橫琴看齊,争取鼓勵類企業執行15%稅率企業所得稅。
稅收政策劣勢将影響南沙吸引先進産業和企業落戶競争力
南都記者在這份聯名提案中看到,提案人多達101位,金年会(网页版)總裁翟美卿位于首位,霍啟剛也在名單之中。
衆多委員在提案中表示,自由貿易試驗區是一項重大國家戰略,是我國在新形勢下推進改革開放的重大舉措。特别是南沙自貿區,疊加了保稅港區、國家新區與經濟技術開發區 “三區”優勢,肩負着重要的發展使命。
自貿區的蓬勃發展離不開稅收政策的支持。目前,深圳前海和珠海橫琴均執行鼓勵類企業減按15%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且深圳、珠海經濟特區高新技術企業還适用“兩免三減半”企業所得稅過渡性稅收優惠。
稅收數據顯示,2018年前海自貿區企業數量達17.5萬戶,橫琴自貿區企業數量達46.1萬戶,企業地理密度分别為0.55萬戶/平方公裡、1.65萬戶/平方公裡,遠遠高于南沙的727戶/平方公裡。受此影響,2018年南沙自貿區實現稅收收入39億元,遠遠低于橫琴自貿片區的181億元和前海自貿區的446億元。
衆多委員認為,目前,廣州南沙在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方面的劣勢,嚴重影響了南沙吸引先進産業和企業落戶的競争力,成為地區經濟快速發展的制約因素。
南沙稅收政策應向深圳前海、珠海橫琴看齊
上百名政協委員在提案中聯名建議:廣東自貿試驗區三個片區适用同等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南沙向深圳前海、珠海橫琴看齊,争取鼓勵類企業執行15%稅率企業所得稅。
具體來看,在産業目錄有所側重和差别基礎上,争取廣東自貿試驗區三個片區同等适用15%稅率企業所得稅。相較國内其他自貿試驗區,廣東自貿試驗區的主打牌是深化與港澳的經濟合作,南沙自貿區與前海自貿區、橫琴自貿區均毗鄰港澳,廣東省委對南沙自貿區的定位是國際航運中心、貿易中心和金融中心。因此該提案建議,結合南沙自貿區的發展定位制定産業目錄,争取廣東自貿試驗區三個片區同等适用15%稅率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但産業目錄有所側重和差别,以适應三個片區的差異化發展需求。
另外,委員們還建議在适當的時機将自貿區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推廣至粵港澳大灣區。按照自貿區先行先試、經驗可複制可推廣的設立初衷,争取在自貿區政策成熟可推廣的基礎上,對注冊在廣州南沙的産業目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并逐步推廣至大灣區内地9市。
提出此項建議主要考慮到以下幾個因素:
一是推動區域優惠向産業優惠轉變。區域稅收優惠容易産生“稅收窪地”,形成注冊地與實際經營地分離,适時将自貿區區域稅收優惠政策轉變為大灣區産業優惠政策,契合了整個大灣區的規劃,灣區内符合條件企業都是受益對象,有一定的普惠性;
二是推進與港澳規則對接。目前除了法定減免稅外,内地企業所得稅稅率一般為25%,與香港、澳門所得稅(稅率最高分别為16.5%和12%)相比,稅負偏高。大灣區境外人才個人所得稅稅負差已通過财政補貼解決,大灣區産業目錄企業若能适用15%稅率,則一定程度上實現内地兩個所得稅稅負與港澳接近,有利于灣區資本、人才等要素流動;
三是促進大灣區内地9市産業優勢互補。通過制定灣區各城市的“動态産業目錄”,例如深圳重點發展金融、互聯網、通信制造等産業,廣州重點支持汽車制造、物流運輸、融資租賃、人工智能等産業,可實行錯位發展和優勢互補,減少灣區城市間的産業同質競争。
文章來源:南方都市報 記者:伊曉霞